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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四年前因為一段很fuckup的關係突然跑去刺青,雖然當初只是把刺青當作和對方的共同話題,之後這些墨水在身體裡陪著我度過破碎的青春,來來去去的人。

後來要面對的先是爸媽質問,他們很怕我變壞,我說這要看壞的定義是什麼。

再來是要擺脫「身體髮膚受之父母」這句魔咒。我不停地跟我媽說,我謝謝妳賦予我生命但我的身體就是我的身體啦!

直到有一天爸媽都接受了,偶爾還會一起討論又冒出來的新刺青(但被媽媽說「這個可愛耶」的感覺其實蠻怪的)

剛開始覺得好像每個刺青都要有什麼意義,但被接納後我覺得自己的選擇本身就是最有意義的。

身體主權總算回到自己手裡,26年好長的一場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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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IGGYYANG一生胡鬧的人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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